收入情况是低保调查核实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工资性收入。指就业人员通过各种途径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和各种福利并扣除必要的就业成本,包括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等。
就农村低保而言,申请对象的工资性收入,主要是指家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通过外出务工、就近务工、偶尔打零工、等方式所获得的收入。需要注意的是,对于60岁以上的人口,在计算劳动力的时候不再计算,但是,在农村,还是有不少60岁以上的农民通过就近务工等方式在挣钱,这部分人员所获得收入,在调查核实的时候,也计算在家庭的工资性收入之中。
经营净收入。指从事生产经营及有偿服务活动所获得全部经营收入扣除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和生产税之后得到的收入。包括从事种植、养殖、采集及加工等农林牧渔业的生产收入,从事工业、建筑业、手工业、交通运输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餐饮业、文教卫生业和社会服务业等经营及有偿服务活动的收入等。
对于农村低保来说,经营性收入主要是指农民种植农作物、养殖牲畜、售卖采集的农特产品、自己编织的手工艺品等所获得的收入,还有就是在没有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前提下,通过收集、贩卖各类农产品或者生活品所获得的收入。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拥有工商营业执照、大型农机具、运输车辆的,从事经营性活动的,是不符合农村低保申请条件的。
财产净收入。指出让动产和不动产,或将动产和不动产交由其他机构、单位或个人使用并扣除相关费用之后得到的收入,包括储蓄存款利息、有价证券红利、储蓄性保险投资以及其他股息和红利等收入,集体财产收入分红和其他动产收入,以及转租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或者出让房产以及其他不动产收入等。
对于大部分农民来说,财产净收入主要包括两大部分,一部分就是分红,也是最近两年随着精准扶贫政策的实施才有的一份收入,包括农户精准扶贫贷款入股合作社所带来的的分红和合作社占用村集体的土地等公共资源而给农民的分红。另一部分是土地流转、房屋出租收入,也就是村民流转了自己承包经营的土地、出租自己的房屋所获得的收入。
转移净收入。转移净收入指转移性收入扣减转移性支出之后的收入。其中,转移性收入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对居民的各种经常性转移支付和居民之间的经常性收入转移,包括赡养(抚养、扶养)费、离退休金、失业保险金、遗属补助金、赔偿收入、接受捐赠(赠送)收入等;转移性支出指居民对国家、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居民的经常性转移支出,包括缴纳的税款、各项社会保障支出、赡养支出以及其他经常性转移支出等。
这部分收入对农民来说,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因为对于农民来说,没有退休金、失业保险金可言,也很少有人捐赠,唯一的子女给的赡养费,也全部用于日常生活的开支,没有结余。